推进依法行政,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以来,我区外国专家局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,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,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 从2004年年底以来,广西外国专家局加强与广西外事、公安、教育等职能部门的联系,顺利实施了广西外国专家行政许可工作。外国文教专家行政许可工作形成了四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,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为全区外事工作主管部门,也是外国专家引智行政许可工作的领导机关。自治区外国专家局是全区外国专家的归口管理部门,也是外国专家行政许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。自治区教育厅是全区教育工作主管部门,也是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。公安部门是广西外国人入出境管理主管部门,也是外国文教专家在全区居、留、停等的管理部门。广西外国专家局主要抓了以下几个工作: 一是完善办事程序,2005年初,广西外国专家局汇编完成行政许可办事指南,并在2005年全区引智工作会议上给与公布。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,整体合力正在逐步形成, 2005年11月底,广西外国专家局与区外办、教育厅、公安厅和劳动厅召开了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座谈会议,确定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,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。 三是贯彻落实长效跟踪服务,在严格遵照规定审批的前提下,广西外国专家局想方设法缩短审批时间,方便服务对象。对于“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”的申请,每次都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,在规定期限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,出具初审意见慎重、具体、详实,为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最终审批提供可靠的依据。针对引智行政许可是新调整的业务,很多服务对象不太了解新的工作程序的情况,与各服务对象单位保持紧密的联系,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,帮助他们落实好工作要求。 四是加强信息工作,采取媒体宣传等方式,2006年3月7日,分别在《广西日报》、《南国早报》等报纸上发布全区获准注册的111家聘请单位名单和举报非法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方式的公告,引起广泛反响,充分体现了公众对外国文教专家行政许可的高度认可。另外,利用广西外国专家局自助网站,及时与各用人单位进行信息上的沟通互动。 从2004年底到2006年4月,广西外国专家局办理《来华工作许可》26份,《外国专家证》206本,延期《外国专家证》30本,发放聘请外国专家专用合同521份,受理“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”19例,协调处理外教投诉2例。一个权责明确、行为规范、保障有力、管理有效的引智工作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正在逐步建立。 |